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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31日,在人们准备迎接新年的时候,郭敬明、于正先后在微博上发布了道歉信息,分别向被他们侵犯著作权的庄羽和琼瑶道歉,而侵权事实,分别发生于15年前与6年前。这是两份迟来的道歉。
 
郭敬明、于正,本该在法院判决之后,立即登报道歉,但当时在承认错误的方式上,有两个选择,一是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,二是公开发表道歉声明,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前者。但判决书归判决书,道歉归道歉,因为当事人与公众一直没听到“对不起”这三个字,“拒不道歉”的标签,也一直牢牢地贴在郭敬明、于正身上。
 
这次郭敬明、于正道歉,舆情有着非常微妙但也很明显的变化。郭敬明凌晨道歉时,绝大多数网友评论,都还是持谅解与宽容的态度,在于正“道歉函”发出后,因表达重点与郭敬明雷同,被网友认为是于正“抄袭”了郭敬明的道歉信,于是事态便往娱乐的方向发展起来。
 
道歉是件严肃的事,一旦出现娱乐的苗头,就有些不对劲了。网友开始调侃道歉这件事,表明大家对郭敬明、于正的道歉真诚度有所怀疑。调侃之余,也藏着对多种压力迫使郭敬明、于正道歉的猜想……这种娱乐态度与无边的猜想,无疑中大大削减了道歉的力量。
 
某图书网官方账号,跟随热度推荐了名为《道歉的力量》这本书,吸引不少网友转发。《道歉的力量》是美国知名的道歉学专家艾伦·拉扎尔所著,他的核心观点包括,道歉具有一种疗愈作用,可以帮助双方摆脱恶劣事件带来的坏心情;道歉还是一件“俗世中的救赎仪式”,这个“仪式”讲究道歉的原因、时机、方法等。
 
按照《道歉的力量》所说,郭敬明、于正的道歉原因简单明了:法院都公开判决了,道歉于情于理于法都再正常不过,不道歉并给自己找借口才匪夷所思;在道歉的时机方面,如果郭敬明、于正在被批评抄袭、侵权时,能够迅速道歉、合理赔偿,相信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谅解,甚至不用被人诉至法院;在道歉方法上,于公众平台公开道歉,固然值得肯定,但如果能够私下里给当事人打个电话,或者争取见面机会当面道歉,或更能博得谅解与好感。
 
网友不相信郭敬明、于正会发自内心地道歉,除了对他们道歉拖延了很长时间之外,更在于对郭敬明、于正背后的侵权乱象没有信心。也就是说,郭敬明、于正道歉,固然值得鼓励,也能起到一点“好榜样”的作用,但行业如果不坚定态度,坚决拒绝与抄袭者合作,甚至对抄袭者的“高效”持欣赏态度,那么郭敬明、于正的道歉,就根本没什么用处,利益的诱惑,仍会给抄袭者提供舞台与生存空间。
 
影视业这样的怪现状存在已久:有多少人凭借优质佳作获得口碑利益双丰收,就有多少人凭借投机取巧、生产劣质产品赚得盆满钵满。
 
道歉的郭敬明、于正,或就处在后者的队伍当中。抵制他们背后的力量是正确的,可那种力量是无形的、看不见的,像藏在巨大的黑色幕布后面。这次郭敬明、于正公开道歉,免不了成为“靶子”,舆论仍然会将抄袭乱象积攒的不满,倾泻于这两人身上,这是郭敬明、于正摆脱不了的宿命。
 
他们的道歉一定程度上已经“失败”了,没有了力量感的道歉,想要得到公众的原谅与宽容,真的很难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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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浩月

韩浩月

613篇文章 1年前更新

作者为散文作家,文化评论人,影评人。出版有《写给大话时代的告别书》《一个人的森林》《爱如病毒,喜欢潜伏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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