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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乡与他乡,一个被分成两半的人
 
韩浩月
 
01
 
故乡与中年:唯有故乡能让人变成少年
 
2018年的四月份,我有了一次很特别的“故乡行”,那次是带着我们六根的其他五位成员,一起访问我的家乡: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。郯城处在苏鲁交界地,以前我总觉得它是个地道的北方县城,但最近一些年,越来越觉得它也有南方小城的味道,因为它的春天总是比我现在居住的北京要来得早,冬天城里、野外也总是有绿色植物。
 
我们的六根成员,除了我之外,还有李辉、叶匡政、绿茶、潘采夫、武云溥,都曾是媒体人,现在都是自由职业。两年前我把这几位认识了一二十年的老友带回家乡之前,心里是很忐忑的,总担心自己的家乡不够好,会让朋友们失望。但当飞机降落,坐上中巴车往县城赶的时候,那份忐忑就消失了,而且再也没出现过,因为我觉得,好友之间互相访问彼此的家乡,是带有情感温度的,这种先入为主的情感温度,会抵消陌生,会具备天然的亲切感。
 
事实上也是如此,在郯城的那两天,我们六个人玩得还不错,拜访了据说有三千年历史的“老神树”,观察了发生于1668年7月25日晚8.5级大地震的遗址,行走了发生过马陵之战的马陵山……印象最深的是,六个人在大地震遗址旁边的麦坡上奔跑,在麦地边合影留念,六个人多是40到60岁的人了,但那一刻在春风里心无旁骛的样子,都像是少年。
 
这些年每当回老家过年,都有一个越来越清晰的观点:只有在故乡,中年人才能找到少年的样子。2015年我出版过一本书,《错认他乡》,在这本书的序言里我写了一个故事,说的是有一年春节前的雪夜,我和几个少年时的朋友喝醉了酒,在深夜里的大街上滑雪,摔倒之后眼鼻喉中都是家乡的味道,团了雪球去砸中学同学的窗户,喊他下来继续去喝酒……这篇序言中有一句话,我觉得值得抄录下来,“多么地狂妄肆意,也只能在这个地方如此,在别的地方不敢。不敢,是因为别的地方不是故乡”。
 
写出这句话的时候,我已经在北京生活了15年,这15年的大多数时间里,其实都还是蛮紧张、焦虑、战战兢兢地活着,尽管表面不怎么能看得出来,但内心里还是时常在提醒自己是一个“异乡人”身份,哪怕自己一时没意识到,暂时忘了,所居住的城市也会用它独特的方式来提醒这个“异乡人”身份的存在……
 
一个人在一年365天的时间里,差不多有360天都是异乡人,只有回家过年的那一周左右的时间,才能找到身在故乡的坦然与放肆,自然会很珍惜。在故乡的街道上,漫无目的地散步,是我最喜欢的事情,因为这么做的时候,我会在那条熟悉的街上,和十多岁的自己相遇。
 
02
 
故乡与文学:美好与疼痛总是并存
 
我是在故乡开始学习写作的。第一次从乡村移居到县城生活,县城的“繁华”把一个少年击倒,他从未拥有过的城市生活,让他发了一场高烧;县城的电影院和歌舞厅,让外面世界的花花绿绿,挤进了这个小城;入夜后的县城街道铺满了月光,骑着自行车把午夜明亮的街道走了一遍又一遍,这是我乐此不疲的事情;第一次从街边音像摊买到了迈克尔·杰克逊的两盘磁带,回到家中把录音机声音开到最大……这些细节,都是我的文学启蒙,在无形当中,县城生活与县城文化,塑造了我的文学人格。
 
从一名文学爱好者,成长为一名职业的写作者,故乡一直是我一个重要的写作主题,我的故乡写作历经了三个阶段:第一个阶段是逃离之前,写的是故乡生活的散漫与诗意,充满了自我美化与自我感动;第二个阶段是远走他乡后的背叛,写故乡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,用一个城市人的眼光对故乡进行批判;第三个阶段是疲倦之后的回归,“你曾经从故乡连根拔走,如今又贪婪地想再次把故乡据为己有”,一位豆瓣网友的留言,一语道破了那些想要重新逃回故乡的人的心事。
 
在这三个阶段的写作过程中,相对好一点的作品,出现在第三个时期,这一时期的文字之所以能让自己稍微更满意一点,不是因为人成熟了、文字技巧娴熟了,而是因为看清楚了自己,与自己和故乡都实现了和解。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,不再用非黑即白的标准,来对待自己与故乡的历史,发现了人生与社会的运转真相,明白了一些人、一些地方的不容易。一些读者觉得我现在敢写、敢下笔,其实这并没有什么难的,你只要经历了前两个阶段,并且产生了思考成果之后,也一样会把自己的眼光和笔触变得锋利起来。
 
无论是现实中的故乡还是文学里的故乡,美好与疼痛总是并存的。莱昂纳德·科恩说过一句话,“万物皆有裂痕,那是光进来的地方”,对于故乡的正反面,我的诠释是,只要有光亮的地方就一定有阴影存在,我们不能一直站在阴影里,而是要走出阴影,尽可能更多地站在光亮的地方。故乡曾让我在过去的三四十年中一直是一个忐忑的人,而现在,在故乡,我可以做一个坦然的人。这样的变化,宛若新生。
 
03
 
故乡与作家:永远会有矛盾与冲突
 
对于一名70后来说,文学层面的故乡观念,受到过两个时代作家的影响。一是民国时期,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。
 
民国时期的作家中,很多人写故乡都给人留下过深刻印象。比如鲁迅就写过不少与故乡有关的作品,在《故乡》《祝福》等作品中,鲁迅借描写闰土、祥林嫂等人物,表达出对故乡风物的眷恋以及对故乡人物的悲悯,他渴望生活在旧社会的人们能够冲破黑暗,享有新时代的自由与幸福。
 
沈从文是一位被故乡山水滋养出来的作家,他写《边城》,写《湘西散记》,给中国文学留下了经典的故乡形象,他的“田园牧歌式”的写作,写出来的故乡实在太美、太好了,用现在一个流行的说法是,这会被怀疑成一种“美图秀秀式”的写法,但之所以沈从文笔下的故乡让人向往、眷念,在于他优秀的文笔,在白话文刚刚开始的时候,他几乎就创造了一个白话文写作的高峰。
 
另外,觉得沈从文没有批判眼光是错误的,湘西曾经的落后、愚昧和残酷,在他写景写人之余,仍然时常流露于笔端,他对普通人颠沛流离的生活的同情,对战争的厌恶等,也是他的故乡写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。
 
我喜欢的另外两位作家是萧红和郁达夫,他们的主要作品也都与故乡有紧密联系,萧红的三部重要作品,《生死场》《呼兰河传》《小城三月》,都是以她熟悉的乡村以及乡村家庭生活为背景创作的,故乡给她留下的回忆,有惨痛,有温暖,而她却让故乡永远活在了她的作品里。
 
在日本留学、工作过的郁达夫,在作品中除了凭借惊人的坦率与直接吸引读者外,远离故土之后对故乡的观点与情感,也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,他的散文《还乡记》《还乡后记》等,大量的内心独白传递出他对故乡的复杂印象。
 
2000年之后,故乡写作没再诞生经典的,具有广泛的、全社会影响的作品,这是因为,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故乡写作主题的高度与深度,已经被当时活跃的40后、50后作家群写尽了。现在我们耳熟能详的作家,比如莫言、贾平凹、陈忠实、刘震云、余华等等,无不从故乡的土壤里汲取营养,写下了诸多令人动容的长篇,可以这么说,中国现当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,大多数是可以划归于“故乡主题”写作中的。
 
而之所以“故乡写作”在八九十年代爆发并制造了一个文学黄金时代,在于那一批作家经历了太多的苦难,他们的青年时代承受着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困苦,他们背负着沉重的时代枷锁,有着太多无处释放的激情与渴望,他们把故乡的土壤翻来覆去深挖了无数遍,写尽了落在那片土地上的每一滴血水与泪水。“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”,韩少功的这句话说透了“故乡写作。”
 
莫言在一篇名为《超越故乡》的文章中说,“作家的故乡更多的是一个回忆往昔的梦境,它是以历史上的某些真实生活为根据的,但平添了无数的花草”——但说实话,在他那个年龄段的作家中,“平添的花草”是看不到多少的,能看到的,是不断撞入眼帘的荆棘,是血肉模糊的悲惨生命,是一代人挣扎着想要摆脱苦难的哭喊。
 
一直到现在,故乡写作或者说乡土题材写作,都还是主流纯文学期刊的主打内容,虽然现在拿起这些杂志翻看上面刊载的新作,已经毫无感觉,但故乡写作留下的巨大惯性,以及陪伴这个惯性而来的陈旧思维与老套表达,都还在展示它巨大的能量。
 
2000年前后,大约有一二十位出生于60、70年代的作家,以“谁的故乡不在沦陷”为主题,写作了一系列的文章并出版了几本书,这一写作现象刷新了乡土写作多年未变的面孔。“谁的故乡不在沦陷”主题写作传递出的诉求,和鲁迅一样,怀念的同样是故乡的自然风光与淳朴人情,但批判的方向,换成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给乡村带来的破坏,尤其是乡村秩序与规则的失守,让曾经令人充满浪漫想象的农村生活逐渐消失。
 
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书有冉云飞《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》、野夫《乡关何处》、十年砍柴《找不回的故乡》、柴春芽《我故乡的四种死亡方式》等。这些作家笔下的故乡,无论美好还是疼痛,都有着惊人的一致性,对过去时光的缅怀与惋惜,以及对当下与未来生活的悲观与失望等等,都在彰显“故乡与故土”的重要性。
 
这不由得让人想到:我们的乡村生活有漫长的历史,而现代化的城市生活不过是这一二十年才发生的事情,在高压力的城市生活之下,人们的乡愁开始涌动,是很自然会发生的事情,在以后许多年,我们很多人恐怕还是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跟精力,来解决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之间的冲突与矛盾。
 
04
 
故乡与他乡:一个被撕成两半的人
 
卡尔维诺的代表作中有一部名字叫《分成两半的子爵》,我记得很多年前我读过一部中国女作家写的作品,名字大概叫《一个撕成两半的人》……人的不完整或者残缺,有内在原因导致的,很大程度也可能是外部环境造成的,一个人被分成或撕成两半之后,总是会身不由己地寻找丢失的那一半,就像卡尔维诺在他《我们的祖先三部曲》所要表达的那样:人的这种自我寻找,有的是出于对生存权利的争取,有的是渴望走上一条完整的道路,有的则是通过矢志不移的追求通往自由。
 
 
我的年龄,我的生存经历,以及我的思想观念的变化,使得“一个被撕成两半的人”这个说法用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。截至目前,我人生的前二十余年,是在乡村和县城度过的,而后二十年,是在北京度过的。两个生存之地的变化,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线城市与乡村、小城在地域上的区别,而是乡村观念与城市观念冲撞之后,给一个人造成的巨大痛苦与纠结。
 
进入大城市,首先就要遵守大城市的规则,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,你到城里的一家公司上班,第一件事就是要改掉你的方言发音,你用地方口音与同事交流,第一个感受到的就是不方便,第二个感受到的就是歧视,我在不同的单位上累积在一起上了差不多十年的班,从未见到过一名同事坚持长期在办公室里说方言,顶多大家在开会或者聚餐喝酒的时候,说一两句方言,不过也多用来自嘲或者供大家嬉笑一番。
 
第一次把方言改成普通话是极为别扭的,但环境改变人,你很快就会适应用普通话与别人交流。但在回到故乡之后,要立刻切换回方言,不然就会遭受嘲讽——我相信有过离乡在外工作经历的人,多少都会对此有共识。于是,在家乡,你一会儿普通话一会儿方言,直到把自己的舌头绕晕……于是,你就变成了一个在语言上被撕成两半的人。
 
这还不是最为让人感到困扰的,最让人困扰的地方在于,一个城市历时一二十年,终于把你变成了一个所谓的“新城市人”,你已经全面接受了城市的规则:乘滚梯时靠一边站立不影响他人通行,坐电梯时按完自己所去楼层后退后一步保持沉默,把“谢谢,对不起”挂在嘴边,与其他单位发生纠纷会说“一切按照合同来”……
 
而之前二十年你在乡村以及潜规则盛行的小城,一切都不会按照这个规律运转的……我不再举具体的例子,如果你经常关注表现城乡冲突、婆媳冲突这个题材的电视剧,就会知道我想要说的是什么……我要说的是,在漫长的二十年的大城市生活当中,我时常从惊惧中醒来,白天我是忙碌的,要工作要写作要思考,但在夜里,沉睡的时候,我又回到了过去,在梦里的绝大多数时间里,我活在千里之外的家乡与亲人中间,在梦中我们争吵、彼此折磨,因此醒来之后望着窗外的晨光,我时常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里?有人说过:明明什么都没干,为何却如此疲惫不堪?那是过多的精神活动透支了一个人的精力。
 
地域与时间,生活与文化,将我分成了两半,在我意识到这点之后,开始寻找让自己合二为一的方式,很欣慰的是,通过写作《世间的陀螺》,我找到了这种方式,并且能够很坦然地面对这种撕裂感,很奇怪的是,当你能够面对一些你从前不敢面对的事物时,那些事物就消退了。在和读者分享这个感受的时候,我也时常告诉被类似这种撕裂感影响的人,尽可以大胆地让受到伤害的这一半,去寻找漂泊在外的另一半。
 
05
 
故乡与未来:自由的人在哪儿都能找到故乡
 
“如果故乡不能给你安慰,那么异乡就更不能”,这是去年我写在文章里的一句话,这不是结论,更像是个人的一种愿望。中国人寻找家园的愿望是最强烈的,几面围墙,几片新绿,几张瓦片,就能让人生死流连。这些年来,数以亿计的人在身体以及精神上都处于“流离失所”的状态,当这种状态找不到安放之处时,故乡成为一种选择。
 
从两年前开始,我返乡的次数相较往年频率多了许多。可能是我找到了与故乡握手言和的方式,也可能是一名写作者的内心本能在作出选择。迄今为止代表作都是故乡题材的贾樟柯导演,在前几年回到了他的故乡长居,他喜欢被家乡人呼唤他的小名,喜欢在朋友们推杯换盏时一个人悄悄地走出酒店四处散步,也喜欢在一觉醒来,听到不远处货车驶过的声音还有邻家大嫂闲聊的口音……贾樟柯的内心,也一定是经过了比较与选择的。
 
和贾樟柯一样,写出《出梁庄记》《中国在梁庄》的作家梁鸿,也是用拥抱、理解、发现的眼光去观察与记录故乡的,我觉得他们两位,一位从影像上,一位从文字上,开辟了新的书写故乡的模式。在这个模式里,是没有恨的,就算有批判,也是非常温和的,带有情感的温度。
 
最近有一本书叫《从故乡出发,从世界回来》,是陈统奎出版的一本新书的书名,这个书名很好,起码可以说明一点:看过世界的人,才知道如何找回故乡。我想,贾樟柯和梁鸿都是看过世界的人,他们回过头来再看故乡的时候,眼光就会温柔多了。
 
前段时间,我尝试写一些与故乡无关的虚构作品,一个写作者不可能一辈子写故乡的,但想要摆脱出身与成长带给生命的烙印是件不容易的事情。如果在写作上还是受困于故乡,那表明一个人并没有实现精神层面的刷新,抑或没能得到一种真正表达上的自由。
 
旅居多伦多的作家张翎,写过多部与故乡温州有关的小说,她说“只有离开故乡才会拥有故乡”,“离故乡越远,故乡的风貌与记忆越清晰”,现在她每年有一两个月会在温州生活,我觉得她拥有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由——无论是写作上的还是地域情感方面的。
 
真正的自由其实是“来去自由”,真正的故乡,是不需要把根扎在那里的,而是让你觉得舒适与放松的,不用疼痛与伤害来挽留你的,也不用势利欢迎你……
 
故乡就是一片土地,静默而宏大地停留在那里,无论何时你回来,山河不变,风月依旧,田野喧哗,昔日少年依然奔走在街头……这才是我的故乡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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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浩月

韩浩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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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为散文作家,文化评论人,影评人。出版有《写给大话时代的告别书》《一个人的森林》《爱如病毒,喜欢潜伏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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